1、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设计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为[各省本科(文/理)一批线上30分],美术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为[各省本科(文/理)一批线],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实际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注:不设置破格录取政策。
2、中国美术学院
注:未启动破格录取政策。
3、中央美术学院
注:不设置破格录取政策。
(一)下列专业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文/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中国画:招生40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45分第112名。
2.书法学:招生40人,专业成绩录取至214分第56名。
3.美术学类(造型艺术):招生155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48分第294名;并列第29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406分。
4.美术学类(实验与科技):招生40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42分第50名。
5.文物保护与修复:招生22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64分第27名;并列第27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354分。
6.设计学类(艺术设计):招生158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59分第210名;并列第210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161分。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招生2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64分第3名。
7.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招生280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35分第504名;并列第50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929分。
(二)下列专业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建筑学:招生90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38分第241名;并列第241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25.647分。
9.美术学:招生30人,专业成绩录取至85分第58名;并列第5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048分。
10.艺术设计学:招生10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56分第33名。
(三)下列专业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生源省市普通类专业(文/理)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1.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50人,专业成绩录取至116.50分第1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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