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西安美术学院


①按辽宁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7+省统考总分×0.167。  

②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67+省统考总分×0.1667。 

在其他省份,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

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




5、广州美术学院


一、实际录取分数线

1、广东省


广东省录取规则:

(1)“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5)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7)“省统考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或书法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或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或书法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8)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2、外省市



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同一录取批次的专业按先“书法类” ,然后“美术类” ,再“设 计类” ,最后“理论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 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类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 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理论类”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 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 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 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 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 满分×70。

(3)“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 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 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 满分×70。

(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学 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 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 专业。

(5)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美术学 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 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 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3、新疆少数民族预科


4、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