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美院是我国美术高等教育顶级学府,2023年仅西安美术学院不组织美术类校考专业,其余八所美院均组织校考。
美术理论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艺术史论等)仅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组织校考,其余7所均不组织校考,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学理论类按普通类(非艺术类)招生。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艺术史论2各专业不组织校考。
美术理论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录取。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拟录取分数线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专业为全国不分省计划。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我校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2、建筑学按各省美术学与设计学统考合格后以高考文化成绩排名顺序录取。3、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366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66分,理科366分执行。4、我校校考专业满分: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5、艺术类校考专业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中国画219、书法学207、造型艺术类218、设计艺术类219、图像与媒体艺术类219、环境艺术217文化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生源省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3.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名,并列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4.040分。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9名,并列33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788分。7.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名。8.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0名,并列180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3.865分。二、大陆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9.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067分。(其中重庆市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5.208分;湖南省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129分)。10. 美术学(不校考):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7.206分。11.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602分。12.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843分。专业考试合格,根据考生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文化课成绩录取至477分。专业考试合格,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门核心科目成绩不低于“2,2,2,2”。
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9.48分、重庆不低于223.65分、其他省不低于214.68分可予录取。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423.25分、四川不低于448.75分、其他省不低于447分(专业课成绩同为447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111.67分)可予录取。艺术史论专业初选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重庆不低于133.33分、山东不低于129.81分、陕西不低于128.83分、江苏不低于124.29分、其他省份不低于122.12分可予录取。1.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446.25/北京入围线421.5×100】+【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3.专业课折算成绩和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4.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系统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继续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两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类内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类内调剂,将不予录取。2023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校考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数北京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421.5分,共计104人;其他省:专业总成绩不低于446.25分(四川省不低于449分),共计571人;北京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416.25分,共计31人;其他省:专业总成绩不低于444.75分,共计184人;3、艺术史论专业无专业考试,文化综合素养测试合格且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可获发合格证。①按辽宁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7+省统考总分×0.167。 ②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67+省统考总分×0.1667。 ③在其他省份,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④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1)“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2)“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3)“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5)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7)“省统考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或书法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或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或书法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8)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同一录取批次的专业按先“书法类” ,然后“美术类” ,再“设 计类” ,最后“理论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 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类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 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理论类”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 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 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 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2)“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 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 满分×70。(3)“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 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 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 满分×70。(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学 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 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 专业。(5)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美术学 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 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 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分数线2023年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须同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经学校研究决定,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文化控制分数线为360分(不分文理)。
2023年校考合格分数线
(一)理论类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高考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满分×40
综合分测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如遇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专业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三)若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录取原则重庆考生单独排名录取,重庆市外考生全国排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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